非武汉市户籍缴存职工离职后,如何提取公积金?非武汉市户籍职工,离开武汉到其他城市就业时,应该如何办理“销户提取业务”呢?
非武汉市户籍离职后应该如何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?
提取条件
1、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(含组合贷款),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非本市户籍,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;
2、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封存满6个月;
3、职工近6个月内有异地转入情况,不允许办理“外来人员离职”提取;
4、职工办理“外来人员离职”提取业务,需授权公积金中心对其社保、户籍信息进行查询。
提取资料
1 |
提取人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; |
2 |
本人身份证原件; |
3 |
户口迁出本市的,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、复印件; |
4 |
如职工身份证上的地址为武汉市地址的,提供非武汉市户籍的户口簿; |
5 |
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、复印件。 |
办理地点和提取金额
1、办理地点
公积金各分中心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受托银行网点
2、提取金额
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,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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